杨某盗窃速裁案
朱亮亮(18260039686) 主任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网www.njxingbian.com)
【成功法要】 接受当事人委托,准确定位侦查阶段公安批捕时间,快速在公安办理批捕申请前,提请取保,确保取保成功率。为后面的,速裁从轻处罚程序及缓刑打好基石。
【基本案情】 2015年5月份,委托人***,在其夫被公安以涉嫌盗窃犯罪进行刑事拘留送交看守所第二日,电话咨询我们律师,我们作答后,委托人当日下午与我们律师洽谈,我们律师认为其夫两次入室盗窃数额在1万元之内,现在公安机关,没有办理批捕手续,这是我们律师介入办理取保,提交辩护意见的黄金时期,为取保取保,还可以进行具体操作事宜。
委托人接受我们的意见,即时签署合同,我们当日下午第一时间会见嫌疑人,将其亲属担心的要求转交的事宜告知其。根据其向我们律师的陈述,我们认为该案盗窃数额不大,以前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符合刑法规定的取保条件,但不利因素是其户籍非犯罪地本地,有点风险。
会见结束后,我们律师连夜加班写好答辩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书,并于第二日,递交主办警官。并在事后多次和民警沟通,积极退赔退赃。在我们递交申请第三日,公安分局采取律师意见,办理取保手续。
时隔,半月,公安递交检察院公诉,我们律师迅速阅卷,并和主办检察官沟通,争取到和同批次其他公诉案件一起开庭的刑事速裁程序(刑事速裁较普通庭审案件庭审时间快,判刑一定很轻)。
【我们对本案的成功之处】 我们认为,对于简单的刑事案件,特别是可能判处一年以下刑期的案件,应当在公安拘留犯罪嫌疑人一周内会见,了解案情,分析案情,并应当在办案警察递交申请批捕材料给分局前,递交辩护意见及取保候审申请书,以便公安分局能更全面的了解案情,特别是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案情。并积极与主办警察进行良好案件及辩护意见的沟通,为不需要批捕的嫌疑人,进行取保。为以后的缓刑打通顺畅的通道。并在处理一些不利情况时,进行必要的沟通。
最终,及时迅捷的将这些思路付诸实际行动,并协调好委托人与受害人的退赃退赔程序。
【裁判结果】 依法为嫌疑人办理了取保手续,并争取到速裁程序,最终判处三个月,缓刑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