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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成功法要】 依法化解矛盾,将诉争引导到合法的司法途径解决,减少对方过激的行为对我方的不利影响。
【基本案情】 2010年10月,甲公司与学生乙、丙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由甲公司代乙、丙办理去某国外大学就读某专业,乙、丙向甲公司支付XXX元的中介费用。并就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事后,乙、丙由于自身原因,与次年一月份左右回国。
其父母认为是家公司故意隐瞒留学重要信息,构成欺诈,该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合同,并使乙、丙不能就读下去,并认为就读三年后,也不能拿到相应学位,遂要求甲公司退还中介费用并要求赔偿乙、丙为留学所花费的损失。并多次到甲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无理取闹。
【我们对本案的分析意见及工作方法】 我们认为,根据甲公司与乙、丙两学生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签署协议时,提供给他们的相关留学材料,甲公司不存在任何欺诈,该合同是合法、有效地,且甲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了全部的义务。
律师的工作方法:
第一,针对乙、丙的父母的过激行为,我们代甲公司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给予他们相应的制止措施。
第二,在公安的介入下,乙、丙父母,过激行为有所缓和,但还是经常去甲公司场地进行一些不理性的行为。
第三,对此,我们再次和公安进行交涉,但公安机关认为他们行为,不能构成治安相应处罚,公司和乙、丙之间存在一定的民事纠纷,不予以治安处罚。
第四、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律师建议公司,主动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合同合法、有效,这样对方父母就没有任何借口再取闹。
第五、我们律师向法院起诉后,对方明显地减少了取闹次数,闹时公安机关也明确其取闹无理,警告其应该向法院参加诉讼解决纠纷,再闹的,就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针对乙、丙代理律师认可合同、合法有效,但以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提起反诉,要求赔偿的主张,我们律师做好庭前的证据提交工作、庭审中的答辩对抗工作及庭后代理词撰写、提交等工作,主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甲公司将相关留学信息如实告知乙、丙及其父母、为乙、丙办理签证、接机及入学等合同义务。
【裁判结果】 经法院判决,甲公司不存在认为违约行为,驳回乙和丙的反诉要求赔偿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