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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老夫妻共犯杀子案判5年以下及缓刑

发布日期:2016/8/23 12:08:43

                     南京六合老夫妻共犯杀子案判5年以下及缓刑

                                                     来源:现代快报 

2010,因无法忍受吸毒儿子的长期殴打,南京六合一对老夫妻将他杀死后埋在自家屋后的地里,直到今年才被发现。不久前,站在被告席上的两位老人争相揽罪,称自己是“主谋”。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了这起案件(详见快报2013年10月28日A4版)。昨天,六合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通讯员 陆研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老夫妻联手杀掉吸毒儿子

  自从儿子周敏染上毒瘾后,一没钱吸毒就回来跟张翠英和周有贵老两口要,要不到就动手打。老两口晚上经常蹲在外面菜地里不敢回家。

  劝也没有用,逃也逃不掉,儿媳妇离家出走……这一切刺激着老夫妻俩的神经。2010年5月的一天夜里,他们趁儿子熟睡时,找到干活认识的朋友帮忙把儿子捆起来,张翠英用锄头打周敏头部,致其死亡。

  2013年5月22日,老夫妻俩被抓后,向公安机关坦白了这一切。

  法院认定:

  两人是共同犯罪

  夫妻俩都说自己是“主谋”

  法院认定:

  两人是共同犯罪

  10月26日,六合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庭审中,老两口争相揽罪,称自己是杀子的“主谋”。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定,周有贵和张翠英是共同犯罪。证据表明,周有贵不但参与事先的合谋,在犯罪过程中联系他人帮助捆绑被害人,而且和张翠英一起埋尸灭迹。虽然说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小于张翠英,但不宜认定为从犯。另外,张翠英因为是提议者,且动手的也是她,所以不宜适用缓刑。

  庭审中,张翠英称,自己和老伴只是想教训一下儿子,但没想到要了儿子的命。她的辩护律师也认为,本案不该被定性为故意杀人,而是过失致人死亡。

  法院认定,现有证据表明,两人的行为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两人“情有可原”,起因是儿子长期虐待、辱骂和殴打张翠英和周有贵。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应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量刑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判决结果

  老夫妻俩获轻判

  综上,六合法院一审判决张翠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周有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昨天,法官前往两位老人所在的看守所送达判决书,目前他们均未表示上诉。

  法官提醒

  毒品千万不要沾

据了解,从2010年至2013年10月,六合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89件,判处犯罪分子218人,其中25岁以下52人,35岁以下165人,占75.7%。有的吸毒者还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获取毒资,不仅使自己身陷囹圄,还搞得妻离子散、家庭尽毁,造成的悲剧又何止这一起案件。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毒品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治安,千万不要沾染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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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条文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键词:故意杀人、共犯、大义、吸毒、虐待、情有可原、5年以下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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