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见法律问题之工伤、交通和人赔标准
在生活的,我们会遭受到对我们人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和侵害。这些伤害可能是意外事件,有可能是他人侵权所致。在工作中由于自己或他人原因使自己受伤,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伤害。其他情况与人发生争执,被人打伤等。由于他人的过错造成我们人身损害的,我们作为受害人均可以要求他人予以赔偿。
先罗列下工伤赔偿、交通和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江苏省目前执行标准
伤残等级 |
一次医疗补助金 |
一次性就业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月工资 |
伤残津贴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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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90%护理50% |
二 |
|
|
25 |
85% |
三 |
|
|
23 |
80% |
四 |
|
|
21 |
75% |
五 |
20 |
9.5 共29.5 |
18 |
不解除70% |
六 |
16 |
8.5 共24.5 |
16 |
不解除60% |
七 |
12 |
4.5共计16.5 |
13 |
|
八 |
8 |
3.5 |
11 |
|
九 |
5 |
2.5 |
9 |
|
十 |
3 |
1.5 |
7 |
|
该伤残等级为劳动能力伤残等级。一级最高,10级最低。这个伤残鉴定标准比故意伤害保险、雇主险的标准要低。也就是说,构成劳动伤残等级,不一定构成保险伤残等级。这里,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为了减少保险支出,不缴纳社会保险,而投其他险种。就会发生工伤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单位还需要赔偿差额部分。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应当按照工伤程序进行索赔。这样才能获得更高的赔偿。
注意,《江苏省工伤条例》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此处,劳动者主动解除的,在这条条件成就时,不能按照表列标准计算补偿。当然用人单位在此年限解除的,全额标准赔付。单位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的,也可以按照该标准全额要求主张等。
第三十条 因工致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
工亡的: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人身和交通事故赔偿:
项目:1、误工费,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付,交通和人身损害,可以按照医嘱进行计算务工期,但最好的是按照司法鉴定进行,一般这个务工期限多与医嘱。这个务工期限计算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及其他收入等。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各省公布的城镇或农村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护理费。同误工费计算原则。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20-30元每天标准计算。
4、营养费,按照实际需要营养天数乘以20-30元每天标准计算。
5、交通费,按照医疗次数实际花费的进行,没有票据,由法院酌定。
6、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按照城镇或农村人均支配收入乘以伤残等级系数进行。伤残等级分为10级,最高一级,最低10级。精神抚慰金一般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一个伤残等级5000元,最高5万元。特殊情况下,如孕妇、特殊群体或特殊情况,不构成伤残等级的,也可以适当主张精神抚慰金。
7、死亡赔偿金。一般20年乘以城镇或农村人均支配收入乘以伤残等级+上5万元。
8、扶养费。一般法院在受害人死亡下,赔付被扶养的人。去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的配偶,父母及其他应当尽扶养义务的。一般按照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性支出乘以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丧葬费,当地六个月职工平均工资。
10、医疗费,按照实际支出赔付。
11、辅助器具费。
计算示范表(交通事故,按照对方全责计算,60周岁以下计算):
项目 |
无等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1、医疗费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2、辅助器材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实际额 |
3、住补费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20-30*住天数 |
4、交通费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实际或酌定 |
5、误工费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平均收入*务工期 |
6、护理费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护理支出或护理家属减少收入 |
7、营养费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20-30*营养期 |
8、伤残赔偿金和抚慰金 |
无或酌定抚慰金(以19年为例) |
C47200元*2 N20845*2 5000元 |
*4 10000元 |
*6 15000元 |
*8 20000元 |
*10 25000元 |
*12 30000元 |
*14 35000元 |
*16 40000元 |
*18 45000元 |
*20 50000元 |
9、死亡丧葬费 |
无 |
无,死亡的C/N*20年。丧葬费死亡是当地平均工资79741*6,江苏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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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扶养费 |
无 |
死亡的:城市消费支出29462元/16567元*(18-小孩事发年龄),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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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交通事故的,在交强险范围内,不论投保车辆责任划分,保险公司按照全责赔偿;此外的,按照车辆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行人与机动车,车主责任:行人索赔的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八成计算,同等的,可以按照6成计算;主次的,可以按照4成计算;所有项目打折扣 60周岁以上的计算(20-超过60部分)/20在乘以上面的,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超过七十五的,赔偿以不超过5/20进行计算。 对于人身侵权的:1、雇工关系,没有证据表明雇员在工作中受伤或重大过错的,雇主全责赔偿;2、有证据证明的,故意的,雇主可以不赔,雇员有重大过错的,雇主可以少陪雇员。如驾驶司机饮酒驾车,闯红灯等明显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交警现场指挥等。 诉讼费、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 |
2019年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有关费用标准数据如下:
1、2018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2018年全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462元;
3、2018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4、2018年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567元。
5、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9741元。
特殊问题:
1、上下班途中,劳动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皆为视同工伤,又为交通侵权。
处理方式:(1)劳动者,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2)做劳动伤残等级鉴定;(3)、要求交通涉案保险公司及肇事者,进行赔偿。(在工伤、伤残等级没有做出前,医疗记录、凭据等原件保留在自己手里);(4)要求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名义重合的部分,两者不能双赔。其他项目赔偿司法实践中,可以各自要求赔偿,互不影响。
2、家庭装修,装修人受伤,业主没有现场指挥失误等过错的,不需要赔偿。找装修公司的,该公司人员受伤,业主不需要赔偿。
3、农村建房。承包有资质的公司、单位或个人的,业主不需要赔偿。没有的,两层以下的,外墙、高处作业,可能需要承担选人不当的过错责任。10-20%。建议房主最好找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并最好签署书面承揽协议。约定好事故责任分担及其他问题。
4、农村人口在城市务工或生活、学习,赔偿标准问题。(1),在城市办理居住证的无业人员,或有住房合同的或其他城市常年生活证明的,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计算;(2)学生,大中学生,一般在城市上学,按照城镇标准计算;(3)有工作的,有劳动合同的或其他收入证明,可以按照城镇人口计算;(4),零散工作的,收入等反映来自城市的,可以按照城镇计算;(5)失地农民,一般江苏省,人均不足0.3亩左右,按照城镇计算;(6)生活农村,但属于个体户或其他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人口计算。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特殊处理全部按照城镇人口计算。对于涉外的,按照国际司法冲突原则,适用最利于受害人原则进行处理。如在我国海域或公海被发达国家船只、航行器等伤害,法定国家高于中国,按照发达国家标准计算。国内的,各省不同的,按照高的处理。
6、工伤劳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与人身损害鉴定标准不同。工伤更容易鉴定上劳动伤残等级。
其他特殊情况,特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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